公民參與式重返社會模式
透過服務和修復性司法讓社區參與進來
Bazemore、Gordon 和 Stinchcomb、Jeanne的專案報告(英文版,2004 年)
聯邦緩刑,68(2),1-14
在重返社會的過程中,社區既是主要的絆腳石,也是重要的資源。一方面,社區參與和公民責任感的整體下降已被認為是民主社會面臨的普遍問題(Putnam,2000;Barber,1992)。.
就此而言,面對成千上萬刑滿釋放人員重返社會,社區維持安全、有效率且經濟上可行的公民生活的前景似乎更加黯淡(Rose and Clear,1998)。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目前或曾經處於矯正監管之下的人員在融入社會方面面臨結構性障礙。.